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

2011 10/23貓空半馬與10/30 三商巧福盃 (都是太馬前練習賽)

跟去年一樣,為了參加台灣的五星級馬拉松賽『太魯閣馬拉松』,要因應上坡的練習,兩週前排個貓空半馬是最好的選擇,也是一個滿溫馨的中型比賽。23號一早由Janet開著Jacky的車充當保母車,浩浩蕩蕩的從新竹往政大體育場前進。中途不知道是我老花眼還是在做夢,我好像看到時速表達到150~~~~~,居然最後還走錯路,不過也讓我發現原來辛亥隧道一過去就是到木柵區,以後從台北出發可以走這條路

最後成績
Jacky 1h54m
蛙勾  1h46m PB呀,有人在這種路線破紀錄的嗎?死變態
白狗  1h39m20s

剛出發,我喜歡這張,前面的老外,最後還是在我前面一點,其他人,我想不見了:p

回會場前的最後下坡,比了姿勢,但是印象中那時好像左小腿外側有點抽筋,也背後面藍衣服的在終點前追過-_-!


騰空標浮,後面的帥哥沒用力大腿肌肉也這麼明顯,一定是.....抽筋拉,哈哈哈



一臉輕鬆開心的蛙勾,YA!!!



ㄟ,臉怎麼一沈,這麼臭




YA!YA!開心的Jakcy,手總是可以舉的老高~~~



ㄟ,臉怎麼變成勞伯迪尼絡了~~~



三商巧福基本上就是太馬前一週的小練習賽

不過很多人去參加了,實際里程為16.75km

白狗 74m20s
蛙勾旺旺 84m
仔大 99m  很猛唷,半馬看來可以進2h10m了
阿銘陪心喬慢慢跑,心喬還跌倒,還好有咩咩銘在旁幫助

企圖假裝當路人


第34名,跟氣球拱門照一張閃亮合照

洗手上的傷口


大家開心的合照,順利完成。有沒有發現,仔大超級容光煥發的,應該是他到目前最快的一次速度了~~



剩下的,就是去太馬拉~~~~居喔居喔~~~~






苗栗馬爆很大 2011 11/19

爆炸拉~~~從內抽到外。約17公里胃一陣一陣痙攣揭開了序幕,然後因為得彎著腰,從來沒駝背跑步,腰酸到伸不直,然後背痛。同時感覺吸氣一直只能吸不到平時的一半(後來想到,應該是橫隔膜的某種程度痙攣),接著可能因為胃不能吸收,電解質不平衡,久違的大小腿抽筋也開始了,只是那時覺得那小事了....只想怎麼回到終點,完全用走的會不會讓他們等太久,後來能跑就慢慢的跑個幾百公尺,再走,其實連走的時候都油燈盡枯了,因為胃根本不能消化(後來吐才知道根本沒吸收)。回到終點後,當然有努力的跑一段,舉個手拍張照,其實花盡了力氣才舉起手跟勉強想笑一下。還是靠毅力有完賽,當然是有考量不傷身體才沒撐著跑。話說想要坐車回來,也沒看到車勒~~~


到草地坐下來,過了十分鐘,心喬去看抗癌鬥士何雅倫先生時,我終於吐出來了,吐的感覺真好,但是第一次吐完後馬上腹肌、左右側腹肌,下背肌,四頭肌上方,同時抽筋,蛙勾在旁邊問我要怎麼幫我,我跟煮熟的蝦子一樣,我人生也沒碰過呀。然後又吐一次,可是莫名解決抽筋了,吐完,看到一個小朋友驚訝的看著我,我說胃抽筋。她很關心的表情,說你吐水耶,我說沒事,吐出來就好,然後又小吐了一點。據蛙勾說,這小朋有一臉愁容的在旁邊看了很久,真是不好意思嚇到你小小的心靈了,感謝你的關心


為什麼會這樣,原因有很多,最重要的,是起跑的配速員實在太快,大概是配3h10m的速度跑,加上這週沒睡好,太馬的深層疲勞沒恢復(這是我在30公里後的感想),有看過專業分析,跑五公里以上的比賽,每一英里距離要花一天恢復,也就說,全馬要26天,半馬13天,10公里六天等,今天瞭解這是真的。不過今天收穫很大,首先知道全馬起跑五公里測試身體狀況時,有什麼樣的感覺就要減速,不能光用喘氣程度判斷,因為我今天前面也並不很喘。也幾乎碰到我可以想像到的各種經內臟,外部痙攣跟撞牆(真的撞的徹底,走路如風中殘燭),也走了應該有五公里(純走路的部分),最後4h08分才回來,真的痛苦呀!!!


堅持回來是因為想完賽,不想亂棄權,也夠熱,不會走路就失溫,如果可能失溫,當然就跟我今天後來不硬撐一樣,運動是為了健康,不能傷身。為何不慢慢走?一來是不想讓心喬蛙勾等太久,最重要的,我不希望有人亂教我們怎麼跑進五小時 哇哈哈




到會場開心悠閒的拍照




起跑前還不知死活的開心樣


羅旺你要去哪,想偷超捷徑被抓到了吧



這次羅旺展現天才的能力,第一個回會場,振臂一揮,勇猛無比


 衝線眼睛要張開呀


蛙勾一整個不認真



隨後馬上蛙勾扭著屁股進苗栗體育場,一看就是沒盡力


就說了衝線要坐足表情姿勢,裝認真一下的


老遠看到這不錯的相機,走了很久終於假裝跑一下,硬是擠了一個假笑,其實快昏倒



用走進來的被抓到,以為他們只會在終點等XDDDD


手都伸不起來了,有為了心喬特地舉手跟硬擠個笑容,這件事應該是最後唯一在想的事情





2011年11月13日 星期日

親人往生,請辦”限定繼承” 而不是只辦”拋棄繼承" --轉載


親人往生,請辦”限定繼承” 而不是只辦”拋棄繼承" --轉載
陳光道寫於 2011年10月12日  0:48

拋棄繼承--碰到才知死

    最近相驗一個案子,死者被地下錢莊逼上絕路,燒炭自殺身亡,他的遺書上還寫到:「當我離開後,.......,只須草蓆捲起即可,火化後,骨灰入海,不必供奉,我選擇這條路,才能讓你們好好過日,才不連累你們,不必為我流淚,我沒資格為人父,為人夫,不可原諒的人絕筆。」但是死者是否知道,他死後債務是由他的太太、兒女,父母,祖父母,甚至是由「兄弟姐妹」來承擔?

    最近2年值外勤時,發現案件有增多的趨勢,尤其是自殺案件增加最多,例如最近兩次值外勤,相驗9件,6件是自殺,尤其是小年夜那天,大家歡欣的要與親人圍爐團聚,單我這一班外勤(本署每天有3班外勤)就報驗7件,4件是自殺,可見轄區內民眾生活過的很不好!很多人都被銀行、地下錢莊或暴力討債集團逼的走投無路,但是他們自殺後,發生繼承的效力,往生者的債務,由他的繼承人「概括承受」,反而讓他們的配偶、兒女、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親人,淪落成為暴力討債的對象。

    有很多死者生前吸毒或家暴,非但不務正業、積欠大量債務,造成家裡時時有人上門討債,還常常對親人施暴;他死後,家人本來以為『終於解脫了』,沒想到還要概括承受他生前的債務,成為被暴力討債的對象。

    尤其是這些人常常會將自己的身分證件或帳戶賣給詐騙集團,詐騙集團就利用他們的名義辦很多張信用卡後,在短期內一一刷爆、或辦理信用貸款後故意不還,而家屬根本不知道有這些事,想說死者生前沒欠人錢,直到2、3個月後,自己的房子、存款被銀行聲請法院查封,或有人上門暴力討債時,才知道死者生前有欠人錢,但為時已晚!常常會釀成另一次自殺的原因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自殺,反而連累家屬!

    有的家屬還想到要到法院辦理「拋棄繼承」。

    但是拋棄繼承只有對有辦理的人產生效力,沒有辦理的人還是要概括承受死者債務。

    如果同順序的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承,也只是由下順序的繼承人來承擔而已,除非全部的親屬(包含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(如兒女、孫子女)、直系血親尊親屬(如父母、祖父母),還有最常被忽略的「兄弟姐妹」),都辦拋棄繼承,否則自己辦理拋棄繼承,只是加重其他親人的負擔而已!

    尤其是,有誰會想到自己會因繼承關係而要替不務正業,久不聯絡的兄弟姐妹揹債務,或是嫁出去的女兒要替娘家的兄弟還錢?有時兒子會以父母之名義向銀行借錢,或讓父母替自己做保,而老一輩的人認為:嫁出去的女人不能繼承娘家的財產,當受到娘家的兄弟寄來拋棄繼承的通知書時,往往以為「我本來就沒有繼承權」,所以不以為意,沒和娘家的兄弟一樣去辦拋棄繼承,結果就變成兄弟借錢,姐妹扛債的情形。

    就像我以前辦過ㄧ個案子,當事人是一個「童養媳」,從3歲被送到養家後,就與本生家沒有聯絡,20歲後就與養家的男丁結婚,本生家的兄弟用爸爸的名義向銀行借錢,爸爸死後,全部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,只有她沒辦,所以債務都由她一個人來擔,她是直到銀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,將她名下所有不動產、存款都查封後,才知道要去辦拋棄繼承,但為時已晚!一夕之間,突然負債上千萬,全家財產都沒了,情何以堪,怎會不想自殺!

    所以驗屍時,我實在看了很不忍,常常提醒死者家屬:要趕快到法院辦「限定繼承」(而不是只辦「拋棄繼承」),一人辦限定繼承,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,才不會被死者拖累到,進而造成繼承人自殺的慘劇!例如不久前,在基隆發生一家六口,有五口在短短的幾個月內,先後跳河自殺。

    如果在爸爸跟一位兒子跳河時,有人提醒家屬去辦限定繼承,讓家屬僅在死者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,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替死者償債,或許幾個月後,就不會發生媽媽再帶其他兩個兒子跳河自殺的悲劇!

    尤其是,人會刻意隱藏外面的負債,怕親人知道,如果不是很確定死者生前沒有欠人錢,且「確定死者的證件從來沒有離開身體過」,去法院辦限定繼承,比較保險。

    目前只能這樣驗一個死者,提醒一次,救一家人!最終能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,還是要立法院趕快修正民法繼承篇,將以「概括繼承」為原則,修正為以「限定繼承」為原則。

    因此懇請各位立法諸公,儘快修法,以解救苦難蒼生!在此之前,也懇請各位,將這個訊息告知每個往生者的家屬,或許您的一念善心,可以解救一家人,阻止多場自殺悲劇的發生!感恩您!

    親人往生,請辦”限定繼承” 而不是只辦”拋棄繼承",
    以免遭死者拖累!